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2996期)。
1、“长海县广鹿岛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长海县广鹿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长海县广鹿岛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长海县广鹿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邹晶宇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相关公益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广鹿岛镇履职、开展工作提供支持。
住所
大连市长海县广鹿岛镇柳条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24MB1P9463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