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1418期)。
1、“长海县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长海县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平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相关工作。 承担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和中小学社会实践的组织协调,青少年文化艺术教育、文体活动、生活指导活动及各种培训等工作。 承担组织管理全县农(渔)民中等职业教育。
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24MB1Q67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