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1393期)。
1、“长海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长海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维东
开办资金
19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公路的发展,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主要管养县级以上公路建设,负责养护、管理的职责,以及受委托的乡道、村道大中修工程管理。
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富街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24MB1Q6771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