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9569期)。
1、“大连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姜忠伟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土地登记 房屋登记 海域登记 林木登记
住所
开发区黄海西路1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13MB1Q73600N
2、“大连金普新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公告事项:
大连金普新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杨辉
455万元
一、宗旨:对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实施监督 二、业务范围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三)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投诉; (四)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推进; (五)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
大连开发区金马路199号-10
12210213MB1Q73192R
3、“大连金普新区大数据中心”公告事项:
大连金普新区大数据中心
杨锋华
30万元
单位的宗旨:用好大数据,服务大数据。 单位的业务范围:负责为大数据发展、数字政府、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等提供技术保障和技术服务工作,组织研究政务信息化安全技术,提供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相关职责。负责落实金普新区“城市大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安排;为新区“城市大脑”建设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技术服务。负责全区市民诉求的受理、分拨、协调、反馈工作;负责全区诉求工作专干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各部门、单位向12345等平台推送最新政策和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库。承担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普新区金马路199-3号五楼
12210213MB1Q73416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