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甘井子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65485期)。

1、“大连市甘井子区建筑安全监督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连市甘井子区建筑安全监督站

法定代表人

彭本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业务范围包括: 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

住所

大连市甘井子区松江路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11422406350C

 

2、“大连市甘井子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连市甘井子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定代表人

韩德志

开办资金

4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住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114224063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