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0173期)。
1、“大连市甘井子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连市甘井子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林
开办资金
2.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互联网舆情监测,区网站、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管理等工作和信息影像采集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宣传系统通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11MB1J23404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