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47599期)。
1、“大连市甘井子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连市甘井子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汪玲玲
开办资金
6.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困难帮扶、走访慰问等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服务;承担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和褒扬纪念的服务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承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11MB1A02744E
2、“大连市甘井子区弘毅小学”公告事项:
大连市甘井子区弘毅小学
毕建伟
736万元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小学学历教育
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柳树南街223号
12210211MB1C0925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