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7827期)。
1、“大连市西岗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连市西岗区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睿华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 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审核归档法律援助卷宗 定期公开法律援助信息
住所
大连市西岗区双兴街2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03MB077519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