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0067期)。
1、“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李梅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街道相关公益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为街道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住所
大连市西岗区同仁街66-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03MB1P716395
2、“大连市西岗区白云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白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大连市西岗区白云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白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刘安民
1万元
为街道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承担街道相关公益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大连市西岗区山庄北二街2号
12210203MB1P716470
3、“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葛建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58号
12210203MB1Q2224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