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0483期)。
1、“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爽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务性工作服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价格、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审批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路600号B座7层706-7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00MB078356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