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大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8820期)。

1、“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梅显刚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疾病预防控制与监督保障。 负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 负责疫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完成区教育文体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成对口上级部门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17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00MB077854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