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承担党建、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保密、统战、 信访稳定、应急、消防、安全生产、防汛抗旱、财政税收、审计、 统计、档案、工业、农业农村、林业、森林防火、动植物疫病防控、水利(含“河长制”)、交通、粮食、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文化、扫黄打非、旅游、教育、科技、大数据、卫生计生、招商引资、政务服务、退役军人事务、劳动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群团、“两邻”建设和民政等综合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承担乡村振兴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承担人事、组织关系和财务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原:负责承担党建、农业农村、招商引资、政务服务、应急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两邻”建设服务、退役军人事务、水利、生态环保、信访稳定、劳动保障、群团和民政等综合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承担乡村振兴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承担人事、组织关系和财务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