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0247期)。
1、“法库县粮食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法库县粮食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蒋宝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切实加强粮食行业监督管理与指导,依法依规开展粮食监督执法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正常稳定。 粮食国有资产管理、粮食流通统计监督管理,粮食宏观调控指导、市场稳价保供及应急保供、粮食储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粮食储备信息化建设;仓储设施设备规范化管理、推广粮食加工和粮食储备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粮食储存安全、质量安全及生产安全等管理指导;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运输等环节监督执法检查。政策性粮食储备安全监督管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住所
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24MB1M555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