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理论研究;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区情调研,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三)组织落实区委为党校确定的干部培训计划,负责区管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领导干部、村 (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组织公务员在职业务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把干部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
(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承办上级党校交办的工作任务。(原:(一)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理论研究;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区情调研,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三)组织落实区委为党校确定的干部培训计划,培训区管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领导干部、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组织公务员在职业务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把干部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
(四)负责征集、整理和编纂地方党史资料;编写地方党史,编制出版党史书刊;开展党史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对遗址和书刊、影视作品等涉及地方党史的内容进行考证;承担上级交办的有关地方党史的征集和编纂等任务。
(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