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承担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本级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决策部署。业务范围:承担全区法律援助事务受理、审查和批准等工作。承担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等工作;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实体平台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筹措等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援助站(室)和法律援助部的管理和指导等工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承担全区法律援助网络机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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