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1256期)。
1、“沈阳市苏家屯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熊洪大
开办资金
5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单位的宗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水务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全区涉水事务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单位的业务范围:承担全区涉水事务的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相关街道的农田水利灌溉;负责全区河道的规划、建设、管理、设施养护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公程等相关工作;负责水资源费征收等相关工作的服务保障;协助做好驻区有污水排放单位的污水入污处理厂排水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务行政执法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苏家屯区林盛街道文城村迎春街2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11MB0910442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