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沈阳市苏家屯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6840期)。

1、“沈阳市苏家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树国

开办资金

15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着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六、为退役军人服务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为成批过往部队等组织在过往运输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及军用马匹的草料和饮水供应提供服务保障,利用现有的设施为部队及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住所

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6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11MB1B7005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