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沈阳市苏家屯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76217期)。

1、“沈阳市苏家屯区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关洪忠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推动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和风险评查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对综合信访大数据进行分析和汇总。 (三)负责为信访事项的复查工作提供支持、服务和保障。 (四)负责为重复信访事项治理工作提供支持、服务和保障。 (五)做好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苏家屯区丽花街十三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11MB1M9037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