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皇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6802期)。

1、“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一幼儿园万科未来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一幼儿园万科未来园

法定代表人

李莉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 幼儿教育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77-56号1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L93033E

 

2、“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一幼儿园万科首府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一幼儿园万科首府园

法定代表人

李莉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 幼儿教育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77-91号1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L93025K

 

3、“沈阳市皇姑区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法定代表人

单博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针对创新战略与规划、创新政策与管理、创新人才政策等区域发展相关方面,开展战略与政策研究,当好区域创新发展的智囊团、社会舆论的引领者、人才培养的孵化器,提出区域创新发展良策。 2.重点研究区域创新发展战略与创新政策、区域发展规划与布局、先进制造业特别是世界级先进的战略与政策等。 3.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重点项目、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课题制研究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4.负责牵头建立与决策部门,尤其是党委工作机关和政府工作部门常态化沟通渠道与交流机制,建立“问题下达”、“咨询建议上达”的良好互动关系。坚持“决策问题导向”的研究原则,围绕党委和政府决策相关问题开展研究,针对性咨询服务,持续化建设发展;采取“潜在决策问题前瞻导向”的研究机制,就潜在的政策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为政府工作部门主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59269K

 

4、“沈阳市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李勇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承担辖区内按要求开展的农民工保证金的征缴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涉及的劳动关系纠纷的化解稳定工作。 (四)承担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职业培训机构资格审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六)承担“舒心就业”品牌推进实施和创建相关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八)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九)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十)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023N

 

5、“沈阳市皇姑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莉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承担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本级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决策部署。 (二)承担全区法律援助事务受理、审查和批准等工作。 (三)承担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等工作;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实体平台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四)承担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筹措等工作。 (五)承担基层法律援助站和法律援助部的管理和指导等工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公共和经济社会组织综合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 (六)承担全区法律援助网络机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等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八)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九)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十)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12XW

 

6、“沈阳市皇姑区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海红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承担区总工会机关事务服务保障职责。 (二)承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厂务公开、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劳动仲裁等工作的服务保障职责。 (三)承担辖区工会组织、劳动保护、就业服务、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等领域社会工作人才的教育培训职责。 (四)承担辖区职工思想政治建设职责,协助区总工会做好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和区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等服务保障职责。 (五)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六)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七)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八)完成区总工会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015U

 

7、“沈阳市皇姑区发展改革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发展改革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姜昕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全区发展改革事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签约、落地、统计和的跟踪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数字经济规划、建设、应用和项目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六)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七)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八)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0979A

 

8、“沈阳市皇姑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统筹领导的服务保障,推动制度创新,激发全区科技创新活力。     (二)承担组织、指导、协调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服务保障任务。     (三)承担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规划、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研究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模式、平台建设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服务保障任务。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五)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六)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七)完成区科学技术局和区委科技创新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103A

 

9、“沈阳市皇姑区统计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统计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守迪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 二、承担各类统计调查事务性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在地统计和城市经济社会调查任务。 三、承担国家统一部署的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以及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的统计数据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全区金融业、科技、企业创新活动、人才资源、人口抽样等统计调查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社会建设统计监测、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等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全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九、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十一、完成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090L

 

10、“沈阳市皇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孙成员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辖区内金融产业发展、处置非法集资服务保障职责。 (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三)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四)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五)完成区金融发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0589

 

11、“沈阳市皇姑区党建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 沈阳市皇姑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党建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 沈阳市皇姑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洪英哲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社区建设指导、综合服务和老于部服务保障等相关职责。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082R

 

12、“沈阳市皇姑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梁文德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用的办公用房调配、整合工作。 (二)承担区委、区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政府值班安排及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三)承担公务接待服务保障职责。 (四)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区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调配、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承担区委、区政府政务内外网及 IP 专线等基础通讯网络的保障工作。 (六)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生活垃圾分类及考核的组织指示等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八)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九)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A座15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1115

 

13、“沈阳市皇姑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广东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保障 二、承担辖区内残疾人就业管理和服务保障 三、承担残疾人辅助器具进社区、入家庭服务保障,全面开展信息咨询、评估适配、使用指导、服务转介、简易制作及租借维修等服务 四、完成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4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074Y

 

14、“沈阳市皇姑区机要保密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机要保密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冯宇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全区涉密载体的销毁管理工作,对指定的涉密载体销毁点进行监督。 2.承担全区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保密技术设备及保密技术检查设备的维修服务保障工作。 3.承担全区保密技术产品的集中采购、演示和推广工作。 4.负责本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培训工作。 5.完成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0664

 

15、“沈阳市皇姑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沈阳市皇姑区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沈阳市皇姑区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红梅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区纪委监委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保障职责。 (二)承担区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相关数据平台的规划、建设、汇聚、应用、安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和数据信息查询服务。 (三)承担廉洁文化建设、反腐败宣传教育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承担办案场所设备设施建设、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六)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七)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八)完成区纪委监委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138W

 

16、“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韩强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城市建设配套管理、地下空间和交通建设管理、节水、村镇建设管理等城市建设保障职责。 (二)承担消防、建筑安全执法事务性保障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四)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五)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六)完成区城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C座5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0071

 

17、“沈阳市皇姑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两邻建设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两邻建设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曜丽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辖区内的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保障职责。 (二)承担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指导和服务保障职责。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受区民政局授权委托,承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办理、宣传救助等相关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申请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居住所和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收养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收养能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为他们提供管理、供养与康复服务。 (六)承担全区未成年救助保护和青少年尊老爱老培训教育基地等相关工作。 (七)承担全区伤残人康复活动计划制定、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咨询服务等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九)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十一)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322L

 

18、“沈阳市皇姑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叶志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现行的政策为准则,以国家对台工作方针为指导,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联系往来和协调服务台商、台胞、台属,努力促进经贸往来和“双向”交流合作,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服务。 (二)承担辖区统战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新阶层人士统战事务服务保障任务。 (三)承担辖区内民族、宗教团体的综合服务保障任务;为民族、宗教团体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指导场所的基建项目、社会事务;开展宗教文化建设、交流、培训和宗教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等服务。 (四)承担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公益性工作,协调指导宗教团体及场所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慈善事业。 (五)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六)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七)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八)完成区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568N

 

19、“沈阳市皇姑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海燕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职责为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及社会综合治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负责“四零”建设、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平台、“雪亮工程”等社会治理综合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负责平安志愿者的管理工作。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1031H

 

20、“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明月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陵东街道综合事务服务、退役军人、两邻建设等提供服务保障。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银山路5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Q41641G

 

21、“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那雪元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为街道综合事务服务、退役军人、两邻建设等提供服务保障等职责。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13巷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Q416688

 

22、“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葛薇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为街道综合事务服务、退役军人、两邻建设等提供服务保障等职责。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Q41692Q

 

23、“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梁成林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服务保障工作;担各街道所辖区域内的经济社会服务保障任务;承担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保障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实打通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128号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Q41684X

 

24、“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春阳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三台子街道综合事务服务、退役军人、两邻建设等提供服务保障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Q417214

 

25、“沈阳市皇姑区新乐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新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新乐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新乐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新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新乐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孔岩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为新乐街道综合事务服务、退役军人、两邻建设等提供服务保障职责。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69-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Q41772C

 

26、“沈阳市皇姑区四台子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四台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四台子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四台子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四台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四台子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商勇屹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为各街道综合事务服务、退役军人、两邻建设等提供服务保障等职责。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Q4165X8

 

27、“沈阳市皇姑区舍利塔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舍利塔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舍利塔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舍利塔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舍利塔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舍利塔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金海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为舍利塔街道综合事务服务、退役军人、两邻建设等提供报务保障等职责。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汾河街2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Q41705E

 

28、“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郭阳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为街道综合事务服务、退役军人、两邻建设等提供服务保障等职责。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Q416763

 

29、“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道两邻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晨蕾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北塔街道综合事务服务、退役军人、两邻建设等提供服务保障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48-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Q417139

 

30、“沈阳市皇姑区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贾博宇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全区考古和文物的保护管理、,开展非遗传承,传习活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1号文体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L308765

 

31、“沈阳市皇姑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祝明

开办资金

4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是政府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业务范围:(一)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防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二)负责开展妇女保健服务,营养指导、生殖道感染及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负责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等儿童保健服务。(三)负责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协助政府管理辖区妇幼健康工作,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四)承担妇幼健康技术管理,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考核制度,定期进行监督评估和信息公示。(五)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等任务。(六)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负责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本辖区妇幼健康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七)承担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642798

 

32、“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李悦

开办资金

100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辖区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管;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法定标准、规范管理、监督抽查、快速检验、风险评估、信息汇总、举报投诉、突发处置、违法查处等工作。(二)负责辖区保健食品日常监管;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的法定标准、规范管理、监督抽查、快速检验、风险评估、信息汇总、举报投诉、突发处置、违法查处等工作。(三)负责辖区化妆品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化妆品的法定标准、规范管理、监督抽查、快速检验、风险评估、信息汇总、举报投诉、突发处置、违法查处等工作。(四)负责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组织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法打假及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查处违反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五)负责全区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生产、经营和运输的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预防工作;负责监督并组织实施对感染疫情的动物主人和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监督动物诊疗活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为进行查处;研究拟订动物传染病及与兽医公共卫生相关的群发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监督管理全区动物疫病防治及兽医生物制品工作。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P96350M

 

33、“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奚海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三)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四)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六)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七)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九)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以及辖区内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等执法职责。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街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5MB1L9800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