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沈阳市大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33272期)。

1、“沈阳市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李兵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局机关委托负责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相关职能;负责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信访案件和突发事件;负责权限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受委托负责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负责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负责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及市区两级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43131570413

 

2、“沈阳市大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冬松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孕产妇管理工作;负责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妇幼卫生统计和“三网”(孕产妇死亡、0-6岁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及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开展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儿童入托体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体检工作;负责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与指导、孕前优生检查与指导、免费增补叶酸、产前检查工作;负责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工作;负责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母婴阻断工作;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及补发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工作;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与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技术支持等工作;完成区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44106373972

 

3、“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党史研究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中共沈阳市大东区委党史研究室

法定代表人

董薇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开展党史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万寿巷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47346651756

 

4、“沈阳市大东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两邻建设指导中心、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两邻建设指导中心、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定代表人

谭畅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局机关依法实施全区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服务保障;协助做好直属福利企业残疾人安置、企业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拆迁善后工作;协助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开展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协助开展“两邻”建设工作、夯实基层政权建设基础;协助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承担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协助开展婚姻登记和婚俗改革工作;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工作;协助落实省、市、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任务;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协助落实《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为政府供养对象和收养老人提供养护、托管等综合性服务;负责维护供养、收养、代养人员的合法权益;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42432903724

 

5、“沈阳市大东区国有资产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国有资产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冯亮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区国资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前的评估核准或备案、处置后办理不动产证或房产过户工作;协助开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结合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转制、清算情况合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预算支出,编制预算说明;协助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查及统计工作,对国有资本预算经营单位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根据国有企业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开展国有经营决算工作,参与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协助开展对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及其它应办理事项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资料的审核备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负责做好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管委会)的政府统一采购工作;负责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疑;负责做好后续采购投诉、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第三人出现时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对接与配合工作;负责所有集采项目全链条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区国资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15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47507844069

 

6、“沈阳市大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孔航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承担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承担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的设置、管理、指导等工作;承担全区法律援助服务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援助知识;管理监督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负责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5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4793185999T

 

7、“沈阳市大东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沈阳市大东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沈阳市大东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洪涛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社区(村)建设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推进全区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党建引领社区(村)建设的理论研究、措施制定、工作推进、指导督导、跟踪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三长五员”工作专班的业务培训、队伍管理及自身建设等工作;协助推动“六邻工程”(党建聚邻、服务暖邻、科技安邻、社会助邻、和谐睦邻、文化亲邻),以及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等民生工程;协助指导党群服务中心(站)的规划建设和功能提升等工作;协调推动社区(村)有关基层治理方面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宣传推广社区(村)建设典型经验、优秀案例等。组织老干部开展政治、文体活动,为全区老干部活动提供服务;研究探讨老年教育,为全区离退休干部继续学习提供服务;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学员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完成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4671975159A

 

8、“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新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负责组织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就业洽谈等工作;负责定期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承担盲人按摩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负责残疾人辅具适配工作;配合区残联做好安置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等工作;完成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44106393921

 

9、“沈阳市大东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滨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开展区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服务工作;协助联系各民主党派区级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开展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联系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区新联会、区欧美同学会,协助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和台胞、台属服务工作;联系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协助做好华侨、归侨、侨眷代表人士服务工作;协助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协助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团结、服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负责协调、服务、助推工商联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各宗教团体日常事务并提供服务;协助区民宗局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和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加强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等非法宗教活动;负责深入挖掘和研究我区民族宗教文化,开展民族宗教文化传承与交流;完成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4MB120892X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