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一)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负责疫情与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
(三)负责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控制,开展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工作。(四)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工作。(五)负责全区职业病危害普查和危害检测工作。(六)负责落实全区国家免疫规划。(七)开展辖区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八)参与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九)负责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十)负责国家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随机抽查工作。(十一)负责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督导稽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十二)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十三)负责受理、调查辖区内卫生健康相关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十四)负责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对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十五)负责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十六)负责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十七)承担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原:负责全区疾病预防与控制;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全区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负责全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负责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负责全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负责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