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7370期)。
1、“沈阳市大东区机要保密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机要保密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章立强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区委办(区机要局、区保密局)实施全区机要密码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区委办公室机要文件传递工作;负责区委电子政务内网中心平台运维保障和电子政务内网视频会议系统服务保障工作,按要求使用、维护密码通信系统和设备;负责保密技术应用推广、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全区保密检查,对全区涉密计算机及互联网涉密信息进行监督;协助开展全区保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开展涉密载体和非涉密载体销毁工作;承担区委重大涉密会议活动保密保障工作;协助开展党政要害部门(部位)办公环境、重点涉密场所的保密技术检测,落实区委办公室保密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办(区机要局、区保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4MB0707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