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街道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建设相关工作。
(二)负责街道辖区内经济社会服务保障工作,协助街道做好经济、人口等各项普查调查工作。
(三)协助街道开展社区(村)公共服务工作。
(四)负责街道辖区内社会治理、群众权益保障和“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零疫情”的“四零”社区(村)建设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街道辖区内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街道辖区内应急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协助街道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等相关工作。
(七)协助街道落实“两邻”社区(村)建设,参与社区(村)建设管理、组织文化体育活动以及民生诉求办理等工作;配合街道做好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平安沈阳等民生品牌创建和小区党群服务站建设等工作。
(八)协助街道做好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下沉社区(村)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九)协助街道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十)负责街道辖区内农业农村及所辖村级财务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