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5677期)。
1、“沈阳市沈河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沈阳市沈河区老干部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沈阳市沈河区老干部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苏朗格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指导社区做好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党建活动阵地日常管理、行政人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管理服务。协助开展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做好老干部服务保障等工作。
住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3MB1P647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