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0986期)。
1、“沈阳市沈河区工业信息化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工业信息化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环
开办资金
3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为全区工业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科技事业发展、大数据开发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开发、智慧城市建设、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及节能监察提供服务保障。
住所
沈河区承德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3MB1N16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