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7900期)。
1、“沈阳市沈河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鑫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区域互联网健康发展和融媒体建设提供保障服务。负责互联网涉沈河区舆情监测、分析和报送;监测系统技术保障;负责重大事件属地网站应急指挥管理;协调管理融媒体宣传、融媒体平台建设,推进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承担区委网信办日常运转等工作。
住所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2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3MB1N2723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