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364032期)
1 、“沈阳京剧院”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弘扬国粹文化,传承唐(韵笙)派艺术,致力人才培养;创(复)排优秀剧目;提质京剧艺术的推广与普及,参与全国、省、市重大演出活动。(原:创作、整理、演出京剧剧目,传承、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唐(韵笙)派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参与相关演出及全国、省、市重大演出任务。)
举办单位的变更
沈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沈阳市文化演艺中心)(原: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0MB1P588481
2 、“沈阳市档案馆(沈阳市文史研究馆)”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张庆振(原:张春风)
122101000015835948
3 、“运河景观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运河景观管理中心(原:运河景观维护中心)
12210100410584205H
4 、“沈阳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告事项:
田海军(原:潘海)
12210100MB1N25374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