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6072期)。
1、“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云
开办资金
33.7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为推动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实现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持、技术支持、服务支持。负责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接待服务等提供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节约型机关建设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和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市本级公物仓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公务接待车辆管理,负责为来沈司局级(地市级)以上领导及所带团组、市本级领导公务活动提供车辆保障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0MB097794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