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94232期)。
1、“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陵西休养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陵西休养所
法定代表人
李宾
开办资金
4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陵西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100MB0797523N
2、“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常德休养所”公告事项: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常德休养所
郝继清
38万元
负责常德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74号
12210100MB0797590L
3、“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联合路休养所”公告事项: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联合路休养所
董霞
16万元
负责联合路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路42—11号(1门)
12210100MB0797400M
4、“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人村休养所”公告事项: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人村休养所
李布
11万元
负责工人村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勋业一路29甲
12210100MB0797283U
5、“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北陵休养所”公告事项: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北陵休养所
宁兆诚
25万元
负责北陵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1-6号1-2门
12210100MB0797419J
6、“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五里河休养所”公告事项: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五里河休养所
陈金忠
33万元
负责五里河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5-9甲302室
12210100MB079754X9
7、“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南塔休养所”公告事项: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南塔休养所
赵辉
17万元
负责南塔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东街31-2号
12210100MB07974358
8、“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长安路休养所”公告事项: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长安路休养所
孙林峰
29万元
负责长安路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路52号
12210100MB0797216X
9、“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三台子休养所”公告事项: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三台子休养所
赵莉莉
19万元
负责三台子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9-2号
12210100MB0798542W
10、“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砂山休养所”公告事项: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砂山休养所
商震
32万元
负责砂山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06-2号
12210100MB07985267
11、“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塔湾休养所”公告事项:
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塔湾休养所
李艳萍
负责塔湾片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服务保障工作。
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30号
12210100MB0798550P
12、“沈阳市铁西区兴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纪珊
9.2万元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与护理,预防与保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沈阳市铁西区南八中路10号
12210100MB08247552
1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务服务中心
许嘉鹏
1355.61万元
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法官续职培训、审判辅助事务、聘用制人员管理、机关后勤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12210100MB0861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