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4553期)。
1、“巴彦淖尔市“三北”工程建设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巴彦淖尔市“三北”工程建设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靳燕龙
开办资金
3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牢牢把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三北”工程建设保护、参与拟定全市“三北”工程实施方案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三北”工程项目落实、技术指导、调度统计、技术人员培训等辅助性工作;协助开展“三北”工程项目进度监控、旗县区年度项目作业设计审核工作,组织开展项目评价验收和效益评估,推广应用防沙治沙标志性成果和新举措。
住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路北金沙路路东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大楼10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800MB1R76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