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6879期)。
1、“巴彦淖尔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巴彦淖尔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
史雪松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全市土地储备工作,制定市本级(临河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交易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临河城区(包括临河区和开发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负责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统筹管理和交易工作。
住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自然资源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800MB1L114135
2、“巴彦淖尔市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巴彦淖尔市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刘晨耘
11万元
开展全市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调研、数据库,资料的收集整理、研修研培、传承人群培训、保管、开发利用、理论研究、学术研讨、编辑出版、宣传展示、数字化建设以及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为古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保障。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中心A区
12152800MB1Q26126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