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旗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指导;2.协助基层党组织(企业)落实党中央关于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口文化,传播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学知识;3.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履行协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意愿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4.动员和组织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5.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服务,开展内外交流合作,促进人口优生优育。(原:1、动员和组织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中起带头作用;向群众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