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1112期)。
1、“察哈尔右翼中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察哈尔右翼中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穆荣
开办资金
22.6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队伍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工作;承担全旗公安局非执法岗位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察右中旗科布尔镇察哈尔大街公安局办公大楼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31MB1M168728
2、“察哈尔右翼中旗绥中抗日战争纪念馆”公告事项:
察哈尔右翼中旗绥中抗日战争纪念馆
贺建华
50万元
承担绥中抗战期间有关史料的搜集、整理、挖掘工作;承担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纪念馆进行布展工作;承担对绥中抗战期间的可移动文物进行征集、陈列、展览、管理、收藏、修复养护等工作;承担纪念馆设施维护、免费开放、参观接待和内外部卫生保洁、林木管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镶蓝大街文旅大楼3楼
12152631MB1M1768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