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兴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31971期)

1 、“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原: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小刚(原:杨文彬)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工作的主线;协助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薪酬调查、电子劳动合同推广、保障农民民工工资支付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原:负责统筹全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负责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开展监察,依法规范完善;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开展监察,依法查处;负责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开展监察,依法规范和查处;负责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情况开展监察,依法规范和查处;负责受理举报、投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依法纠正和查处;负责统筹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工作,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拥有的房产、车辆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建立,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劳动用工管理方式等方面工作,管理县本级应急周转金账户;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管技术平台的应用、维护和管理,统筹劳动用工监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692866613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