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农牧业技术推广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参与农业相关发展规划、计划、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承担国家、自治区、市和县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以及政策宣传工作。
(四)承担旱作有机农业和设施农业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以及政策宣传工作。
(五)承担农牧民和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及推广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农牧业公共信息服务等工作。
(六)承担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耕地质量、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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