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6809期)。
1、“兴和县非公企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非公企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浩泽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非公经济人士和非公企业员工的相关教育培训 2、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调查非公经济组织的投诉,帮助处理纠纷和矛盾 3、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项目合作、合同签订的法律服务
住所
兴和县党政大楼前楼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Q99261L
2、“兴和县委重大专项工作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兴和县委重大专项工作促进中心
曹儒
(一)负责“五大任务”等专项工作落实的日常调度、推进协调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五大任务”等专项工作落实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服务; (三)承担“五大任务”等专项工作的信息宣传工作; (四)承担“五大任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工作情况汇总、办文办会等事务性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党政大楼后楼三楼301
12152627MB1Q90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