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兴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2年08月0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7215期)。

1、“兴和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牛学林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专业培训和农机信息服务,对确定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进行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应用。承担试验、示范及政府公益性推广项目,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农机化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农机培训方案。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兴和大道农牧和科技局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J67511B

 

2、“兴和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

法定代表人

魏学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民兵训练基地的建设和维护。2、组织民兵参加防恐维稳、应急处突、防汛灭火等应急任务。3、承担民兵基层建设,民兵信息系统的使用、更新及维护,民兵档案资料的建立。4、组织民兵训练、政治教育、民兵骨干力量的建设。5、承担学生军训、新兵役前训练。6、负责民兵武器装备库的警卫、民兵武器的使用及保养。7、负责应急物质器材库的使用。

住所

兴和县城关镇新城区兴达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J345689

 

3、“兴和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婧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提高团员青年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技术文化素质、职业文明素养、职业技能提升等开展各项活动。 2.承担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任务,组织青年开展各类志愿活动、引领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负责全县青年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4.承担共青团兴和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通政街党政大楼5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J34437D

 

4、“兴和县联合接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联合接访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学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联合接访中心驻厅、预约工作人员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二)承担对驻联合接访中心大厅各有关部门信访事项的协调、联络、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驻厅部门来访事项的记录、整理、统计、汇总、交办、上报等相关工作。 (四)参与中央、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县重大活动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协调、配合驻呼信访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党政大楼一楼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J73321U

 

5、“兴和县巡察数据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巡察数据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景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收集、上报巡察数据,建设维护巡察数据及数据管理平台,统计分析巡察工作相关数据;维护巡察办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收集巡察工作档案;完成市委巡察办巡察数据中心交办的相关任务;完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育才街档案史志馆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F644481

 

6、“兴和县农牧业装备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农牧业装备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郝登海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为农牧业装备的登记上户、核发牌证和技术状态的检验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二)承担农牧业机械驾驶证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照登记等服务保障工作。(三)承担农牧业装备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安全教育宣传等服务保障工作。(四)承担农牧业装备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及安全检查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和大道农牧和科技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38038K

 

7、“兴和县国资国企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国资国企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春英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拟定国有资产组织产权登记、界定、资产评估、发证、资产清查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县国资企业服务业务数据的在线监测、预测、分析、预警等相关工作。 承担县国资企业网络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情监测研判等保障服务工作。 承担为县国资企业外派董事、监事及财务总监等相关保障服务工作。 承担县国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相关辅助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和大道财政局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1865XN

 

8、“兴和县教学研修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教学研修中心

法定代表人

师珅

开办资金

33.2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全县各学段各学科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提出落实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对教材的使用意见。2.深入研究教材教法、探索教学规律、提出改进教育教学的建议和措施。3.指导各学校常规教学。4.负责对全县教师开展业务培训。5.制定全县学校教育网络信息发展计划,负责学校教育网络管理工作。6.负责学校电教及实验及实验教学的指导。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育才街教育局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807600

 

9、“兴和县民族事务宣传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民族事务宣传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璞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 协助机关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2.维护民族团结,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 3. 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及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 4.承办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党政大楼前楼5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94985Y

 

10、“兴和县宗教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宗教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树静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打击非法聚会,查封非法聚会点,依法处置非法传教人员,依法取缔各类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违规建筑进行查处。 2.承担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兴和县党政大楼前楼2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72137L

 

11、“兴和县大库联乡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大库联乡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董吉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党群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大库联乡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89466J

 

12、“兴和县大库联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大库联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杜彦强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牧民提供服务。负责农、林、牧、水、机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大库联乡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89474D

 

13、“兴和县大库联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大库联乡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罗生军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以乡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乡行政执法权。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大库联乡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894828

 

14、“兴和县张皋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张皋镇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常飞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党群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

住所

兴和县张皋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20591Y

 

15、“兴和县赛乌素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赛乌素镇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福义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党群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赛乌素镇赛乌素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20604L

 

16、“兴和县委讲师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委讲师团

法定代表人

崔春庆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并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形势政策宣传工作 2.开展理论研究,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科学依据 3.参与县委宣传部做好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负责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检查指导工作 4.承担县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兴和县城关镇党政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46166A

 

17、“兴和县法学会”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法学会

法定代表人

曹宇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钢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法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引领、繁荣县法学研究,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三)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党政前楼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30827G

 

18、“兴和县民族团结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民族团结乡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冯牧仁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乡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住所

兴和县民族团结乡黄土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00468R

 

19、“兴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宗福洲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协调推动市域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协调指导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 (三)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本地区矛盾纠纷。 (四)对来访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诉求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 (五)组织开展见义勇为的推荐、申报、表彰、奖励、帮扶、慰问、解困等服务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住所

兴和县党政大楼前楼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30835B

 

20、“兴和县民族团结乡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民族团结乡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池占兵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整体设置、安排、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持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等工作。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民族团结乡黄土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00476L

 

21、“兴和县大同夭乡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大同夭乡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底廷海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乡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住所

兴和县大同夭乡大同夭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3158X1

 

22、“兴和县维稳协调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维稳协调中心

法定代表人

侯国涛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了解掌握全县涉稳情况动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二)组织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提出解决问题对策建议。 (三)统筹协调公安、信访等部门处理影响全县社会稳定事项。

住所

兴和县党政大楼前楼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91873Y

 

23、“兴和县五股泉乡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五股泉乡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利兵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二)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 (三)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党群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 (五)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 (七)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乡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住所

兴和县五股泉乡五股泉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21754N

 

24、“兴和县审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审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常骁霆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协助局机关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编报审计业务统计报表和审计出成果的统计分析;开展审计业务方面的统计调查。 2.协助局机关核查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县委和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党政大楼前楼5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019540

 

25、“兴和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楚琳

开办资金

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发展、城市更新、城市品质提升和城市安全等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2.承担城镇供排水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为污染整治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3.承担全县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特许经营和资质审查技术服务工作。4.承担全县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审核、统计、申报工作。

住所

兴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31926A

 

26、“兴和县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薛驰

开办资金

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2.参与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协调等相关工作。3.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服务工作;4.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指导的技术服务工作。5.承担全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指导技术服务工作;6.负责对竣工的人民防工程质验收。

住所

兴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330405

 

27、“兴和县节能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节能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树明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协助落实市、县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工业能耗“双控”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宣传推广工业行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和新措施。 三、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监察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日常运行使用等工作;承担全县工业能源消耗统计技术支撑工作。 五、开展对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承担全县工业系统节能人员的技术指导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5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3334X0

 

28、“兴和县店子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店子镇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玉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住所

内蒙古兴和县店子镇店子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3289XA

 

29、“兴和县鄂尔栋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鄂尔栋镇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2、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3、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鄂尔栋木栋新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62335L

 

30、“兴和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辛兆国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指导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以及水利稽察工作的贯彻落实。 2、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技术支撑工作,岸规定权限对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3、指导水库、大坝、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 4、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和后期扶持工作。 5、负责五一、皂火口、黄石崖水库灌溉配水方案及防汛抗旱工作。 6、县水利局交办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和大道5号水利局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627221

 

31、“兴和县招生考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招生考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卜永清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2、负责考生报名、体检工作。 3、负责对招生考试有关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 4、负责监考人员的培训及优秀监考员的推荐工作。 5、负责考点考场的布置及考试组织工作。 6、承担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育才街教育局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63266C

 

32、“兴和县低保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低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

祁学伟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城乡低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 规定,制定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信息的统计汇总、档案管理等工作; 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定期通报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指导、督促、检查街 道和社区的城乡低保工作。 3.负责城乡低保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核发和收回低 保金领取证件。 4.承担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民生服务大厅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63899T

 

33、“兴和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秉军

开办资金

53.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统筹学生各项资助。2、负责办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3、负责中小学生生活费的发放工作。4、负责社会各类捐助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和其他资助方面工作。5、承担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育才街教育体育局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63258H

 

34、“兴和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城乡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金贵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城乡社会经济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负责县辖区内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城乡住户调查,劳动就业调查.社情民意调查。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党政大楼前楼1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63223Y

 

35、“兴和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潘俊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 二、承担街道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工作。 三、承担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后河兴盛社区中心敬老院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63100X

 

36、“兴和县妇女儿童工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妇女儿童工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利荣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组织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及涉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 2.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3.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 4.协助县妇联表彰、奖励在妇女和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党政大楼5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636373

 

37、“兴和县警务辅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警务辅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郭林芳

开办资金

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队伍建设。 2、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警务技能训练。 3、根据有关规定,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处罚。 4、承担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北环路公安局大楼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9349X9

 

38、“兴和县反恐怖处突应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反恐怖处突应急中心

法定代表人

冀军

开办资金

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根据情报指挥中心指令协同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突工作。 2、负责反恐防范和情报工作。 3、负责涉恐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 4、支援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5、承担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北环路公安局大楼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942305

 

39、“兴和县公证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公证处

法定代表人

梁瑞海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三马路司法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232585

 

40、“兴和县文物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文物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晓东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全县境内可移动文物收集、保护、研究和利用。 2、负责全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调查、项目申报、四有档案建设等工作。

住所

兴和县经典国际十六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94310Q

 

41、“兴和县粮食与物质储备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粮食与物质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杜建成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县级粮油和物资数量、质量的相关服务性工作 2.承担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产销合作指导工作

住所

兴和县财政大楼九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2412XL

 

42、“兴和县新能源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新能源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卫鹏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研究提出全县能源、新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检测、分析和研究能源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和项目布局。

住所

兴和县财政大楼十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24138L

 

43、“兴和县项目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项目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玉祥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全县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储备工作,并进行项目考察、论证和分析 2.负责我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对外发布推介 3.协调全县各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项目争取工作

住所

兴和县财政大楼十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24111W

 

44、“兴和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志强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县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2.承办全县性的离退休干部文体比赛、展览、演出等活动。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二马路老年活动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24824Y

 

45、“兴和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雷志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备案文件的接收、登记、分送、存档等;(二)负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送需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三)负责对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汇总情况;(四)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新城区党政大楼人大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173300

 

46、“兴和县组织部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组织部党员教育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飞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教育和信息化工作

住所

兴和县新城区原法院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338843

 

47、“兴和县干部人事档案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干部人事档案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飞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现代化、数字化管理技术,为组织准确的使用人才和人才合理流动提供及时可靠的人事档案信息服务。

住所

兴和县新城区原法院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33892X

 

48、“兴和县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永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县政协党组和常委会、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工作安排,做好政协委员视察、学习、调研、座谈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全县政协委员出席(列席)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及活动。

住所

兴和县党政大楼后楼12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35361R

 

49、“兴和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锐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落实兴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各项管理制度,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兴和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兴和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等。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N08419H

 

50、“兴和县民族团结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民族团结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志飞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民族团结乡黄土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31856A

 

51、“兴和县店子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店子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刘龙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镇行政执法权。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店子镇店子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57949X

 

52、“兴和县店子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店子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振日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林、牧、水、机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和农产品销售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住所

兴和县店子镇店子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57957Q

 

53、“兴和县大同夭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大同夭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法定代表人

罗生启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林、牧、水、机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住所

兴和县大同夭乡大同夭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84509L

 

54、“兴和县大同夭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大同夭乡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樊华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乡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乡行政执法权。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大同夭乡大同夭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8455XP

 

55、“兴和县五股泉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五股泉乡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段晔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以乡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乡行政执法权。

住所

兴和县五股泉乡人民政府五股泉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851499

 

56、“兴和县五股泉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五股泉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琼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五股泉乡五股泉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85165Y

 

57、“兴和县张皋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张皋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宝金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林、牧、水、机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张皋镇张皋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85835K

 

58、“兴和县鄂尔栋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鄂尔栋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晖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林、牧、水、机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和农产品销售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鄂尔栋镇木栋新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P37107U

 

59、“兴和县赛乌素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赛乌素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法定代表人

贾鹏潮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林、牧、水、机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住所

兴和县赛乌素镇赛乌素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612948

 

60、“兴和县赛乌素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赛乌素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李向庆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赛乌素镇赛乌素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61286D

 

61、“兴和县公路养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公路养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罗秀云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辖区内公路改建、大中修、小修保养、年度计划编制和考核,严格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公路养护和改造。

住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汽车站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M883663

 

62、“兴和县规划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规划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日辉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宣传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档案整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自然资源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L19685H

 

63、“兴和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赵廷光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水土保持、水事、城乡规划、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自然资源局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L19693C

 

64、“兴和县综合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综合自然资源所

法定代表人

池蓄洋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指导乡镇执法相关业务。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自然资源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L19677N

 

65、“兴和县张皋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和县张皋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徐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镇行政执法权。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张皋镇张皋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7MB1L51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