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0832期)。
1、“卓资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卓资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石耀华
开办资金
25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满足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生产用水需求,确保水压及出水厂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2.负责城镇居民用户供水设备的安装,保证供水设备和安装工程质量;3.负责城区用户的水费收缴工作;4.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承担城区供水管网设备的建设、改造、维修与维护工作。
住所
卓资县卓资山镇新民街路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24MB0933476E
2、“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卓资产业园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卓资产业园发展中心
杨贵珍
5万元
1.承担为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卓资产业园运行提供支持保障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2.承担产业园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服务性工作。3.承担协调投融资机构为卓资产业园发展提供创业投资、信用担保、商业贷款及相关的咨询评估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4.承担产业园信息化、智慧园区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等技术性工作。5.承担产业园市政及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公共绿化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6.完成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卓资县旗下营镇斗金山村S105道路北
12152624MB09832114
3、“卓资县红召乡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卓资县红召乡党群服务中心
褚文强
60万元
1、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2、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3、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4、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5、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6、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7、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卓资县红召乡东河子村
12152624MB1R21270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