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储备服务。业务范围:承担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开展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工作;负责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工作。建立土地储备并做好入库土地的临时管护和利用,盘活和有效利用土地;对储备土地必要的前期开发整理并组织开展验收,为政府供应土地提供保障;通过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及国家政策法规许可的其他融资形式,以及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储备资金等筹集土地储备资金,用于土地储备。(原:宗旨: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储备服务。业务范围:代表市政府实施对土地的收购 储备 出让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接受市政府委托将需要盘活的土地收回 收购予以储备 并通过前期开发利用盘活土地存量 达到土地资源有效配置的目的 负责对全市未利用土地 城内空地 闲置土地及城市改造征用土地的调查 摸底建帐工作 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在转制过程中的国有土地转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