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的法规和政策,协调推动全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共享工作,对中介代理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
(二)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集宁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负责集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和数据汇集统计工作。
(三)承担集宁区统一的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入库、培训、管理、奖惩等工作。
(四)承担管理集宁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过程中的交易各方主体提供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同行业监管部门对交易主体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集宁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自然资源、国有产权交易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
(六)承担为纳入集宁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咨询、见证、档案、诚信等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服务。(原:单位的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的法规和政策,协调推动全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共享工作,对中介代理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
(二)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信息公开和数据汇集统计工作。
(三)承担集宁区统一的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入库、培训、管理、奖惩等工作。
(四)承担管理集宁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过程中的交易各方主体提供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同行业监管部门对交易主体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集宁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自然资源、国有产权交易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
(六)承担为纳入集宁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咨询、见证、档案、诚信等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