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2025年度设立公告第400455510期)。
1、“乌兰察布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乌兰察布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文彦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主线;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民营经济服务效能;承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促进全市民营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合作交流项目,指导协调服务民营经济参与跨区域经济合作,搭建企业间交流合作平台等;开展民营经济工作业务培训,组织民营经济宣传营造全社会亲商、安商、重商的浓厚氛围。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乌兰察布市发改委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00MB1U6605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