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2024年度设立公告第400416965期)。
1、“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督察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督察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亚飞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自然资源督查保障 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法规工作的主线;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对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情况开展督察;承担市自然资源例行督察 专项督察 随机督察的辅助工作 提出督察规划 年度计划 督察方案等建议;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督察报告 督察情况反馈等相关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提出整改方案 警示约谈等工作建议 为落实督察整改任务提供业务保障;承担市自然资源督察整改效果的评估 提出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和督察制度建设的建议;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全市土地 矿产 测绘 地理信息 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执行的日常监督 检查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卫片监测成果的日常监督 检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杜尔布特西街与永安路交叉口西150米路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00MB0946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