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2023年度设立公告第2期)。
1、“乌兰察布市政府债务评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乌兰察布市政府债务评估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佃文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编制全市及市本级债务报告;承担市本级政府债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监控、咨询培训、数据统计等基础性工作;承担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基础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政府债务的风险分析、监测、评估等基础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00MB076369XC
2、“乌兰察布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公告事项:
乌兰察布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彭胜利
承担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等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协助确定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负责其代理业务日常监控;承担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辅助性工作;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相关工作;承担市财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2152600MB0763729W
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张晓宁
承担局机关内部事务性、辅助性、保障性工作;承担局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财政网络应用、数据安全保障等工作;承担全市会计类考试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2152600MB07637100
4、“乌兰察布市预算编审中心”公告事项:
乌兰察布市预算编审中心
郭文博
承担编制财政中期规划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编制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及汇总全市年度总预算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基本支出和专项资金预算定额标准体系的拟定、调整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调整追加及预算指标事项初审、对账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预算统计分析、预算公开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对下收支划分、转移支付测算分配等财政体制管理事项的服务性工作;承担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和人员异动及预算资金调整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2152600MB07637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