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2021年设立公告第2期)。
1、“乌兰察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乌兰察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赵园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 依法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咨询 根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的聘任、解聘、管理及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的评查工作 指导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及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运行工作 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致远西街2号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00MB1J55772M
2、“乌兰察布市廉政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乌兰察布市廉政教育中心
苏光发
13800万元
为进驻留置场所的专案组、公安看护、驻点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后勤服务和相关安全、卫生保障,处理相关突发事件;承担留置场所监控设施设备、办公设备日常维护及留置室音视频资料的备份工作;协助专案组对留置目标进行医疗保障;办理审调查组、看护人员、审查对象的入住、撤离、临时离开留置场所的相关手续,负责留置对象、留置区域的计划和调配;承担临时谈话区的询问和谈话登记、同步录音录像以及相关资料的封存保管和备案。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卧龙山平运路一号
12152600MB1F459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