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2020年设立公告第1期)。
1、“乌兰察布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乌兰察布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炳民
开办资金
9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膳食保障、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服务;负责基层民警及家属来驻地就医的协调联络工作;协助提供交通住宿方面的服务保障;负责警用物资的保管、维护、保养;负责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车勤保障和车辆维修维护;负责机关营产营具及其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营区卫生保洁和美化绿化;负责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照明、消防环保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住所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永安路东侧、满达街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600MB1E48981J
2、“乌兰察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公告事项:
乌兰察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李操
10万元
承担乌兰察布市政府投资非营业性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
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12152600MB1E5568XA
3、“乌兰察布市幼特教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乌兰察布市幼特教管理中心
王秀荣
20万元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政策法规以及规划精神,研究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培训,定期开展全市幼儿园分类定级的申报、指导和组织验收工作;指导三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设立服务平台,为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家长及相关人员提供辅导、咨询等专业支持。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格根西街20号
12152600MB1A6024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