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2131期)。
1、“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晨华
开办资金
105.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林业和草原资源,促进林业和草原发展。野生植物样品提取监测等技术性工作 收集草原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的动态信息 草原生态状况、利用方式以及政策成效的科学评价等辅助性工作 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及相关政策落实等辅助性工作 协助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社会公益绿化等国土绿化工作 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技术指导、推广、培训、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技术性工作 林草产业发展、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利用的辅助性工作 林业和草原现场勘验的技术性工作 资源保护情况调查
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伊敏路与道甫街交叉口东南80米综合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28MB088744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