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0年06月2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92661期)。

1、“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党群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便民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党群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便民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张芳

开办资金

44.4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基层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与支撑 。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 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 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拥军优属服务 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负责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保护和组织开展文化宣传工作。

住所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永安新家园A区商业5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28MB1D2721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