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6400期)。
1、“鄂伦春自治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威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提高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现代化,保护生态环境。参与编报全旗农田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旗农田开发建设及管理保护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全旗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申报、实施审核、统计汇总、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助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产权移交工作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住所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1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27MB1U78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