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4863期)。
1、“鄂伦春自治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陶昕举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面开展鄂伦春自治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工作。业务范围:承担全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危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技术指导工作 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住所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科局楼5楼5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127MB1R485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