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牧业水利林草综合行政执法 促进农牧水利林草事业发展。 负责全市种子 肥料(复混肥) 农药 渔政 农牧业机械 兽医兽药 畜禽屠宰 种畜禽 生鲜乳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动物卫生 植物检疫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农牧业转基因安全 农牧业新品种保护以及水资源 水域 河道 防洪 水土保持 水工程 林草领域等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原:(;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农牧业、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种子、农药、兽药、化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种畜禽、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渔政管理等事项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工作。(三)负责水资源、水域、河道、防洪、水土保持、水工程、水事活动等事项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工作。(四)做好行政执法各类档案、资料的建档、管理工作。(五)承办农牧水利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